趁年轻,和一个姑娘结婚吧
男人不容易,路途很遥远,在精尽人亡之前,和一个姑娘结婚吧。宋小君出品,绝对畅快淋漓。
文/宋小君
1998年,我12岁,人生中第一次想和一个女孩结婚。
据说结婚以后,你想对你喜欢的女孩做什么都是合法的。此前,我无数次发誓,等到合法那一天,我一定要让她亲口告诉我,没有小鸡鸡,你们到底用什么撒尿的?
那时候,喜欢的女孩在隔壁班的隔壁班,教室靠近厕所。为了多看她几眼,我每天都像一亩旱地似的拼命喝水,频繁地往厕所跑,然后再像一个莲蓬头一样撒很多尿。结果同学们都认为我尿频而集体疏远我。
我对着小便池发誓,我必须和她结婚,到时候我就把她随身带着,想什么时候看,就什么时候看。上课走神的时候看,蹲在马桶上思考人生的时候看,睡觉的时候把她的头摁到被窝里使劲看。
除此之外,我再也受不了生理卫生课上那个不负责任的女老师了,那天,她迎着全班四十多双充满求知欲的眼神,只是丢下一句 “你们自己看书吧”就红着脸逃跑了。完全没有尽到一个灵魂工程师的义务。
没办法,对于这件天地间最隐秘最好玩的游戏,我只好自己去探索。接下来,我就像一个霍比特人一样,踏上了寻找真相的冒险旅程。可惜生物老师不是甘道夫,做不了我的导师。
我只好纠结了几个比我还不知情的伙伴,去看公狗怎样骑乘母狗,母牛如何生出小牛。那一年,年少的我对动物如何制造下一代产生了浓厚的兴趣,长辈们一致认为,有一天,我会成为一个动物学家。
我想,八百多年前,陆游也和我有过一样的心路历程,所以后来他才不无深情地写道“纸上得来终觉浅,绝知此事要躬行。”
婚姻就是通往姑娘被窝的交通卡,一次充值,终生有效。
我也预想过新婚之夜的无数个版本,我到底是从被窝另一侧温柔地上床,还是一个鹞子翻身,饿虎扑食而上,背朝天花板,双肘和膝盖支撑身体,像一个钻头一样,寻找地心的秘密。为此,我纠结了好多年。
后来念书,知道了名人对于婚姻的看法,什么“婚姻是长期卖淫”啊“婚姻是性交的广告”啊,“围城里的人想出来,城外的人想进去”啊之类的,总之就是好像收了“离婚”的钱,拼命说“结婚”的坏话,8点20分发,这太扯了。
还有就是,其实大家都挺忙的,白天上班对付老板,晚上回家勇斗老婆,每天脑子里除了“老板怎么这么抠门”就是“老婆早上看我的眼神不太对好像不高兴了我操大事不好了”。据说结了婚的女人会变成另外一种生物,在你面前放屁而丝毫不觉得难堪,捏着小腹的赘肉给你看,上床的时候你不小心秒射了她就一记窝心脚,大骂“你以为你在跑100米吗魂淡”……
这只结婚之后的女子可是当年我们心中的观音菩萨啊,当时真心觉得她连大便都必是极美的。可是你看看,婚姻把她祸害成了什么样子。痛心疾首啊。
因为这些前辈们的谆谆教诲,我终于对婚姻产生了强烈的恐惧。这种恐惧堪比小时候我不小心掉进黑漆漆的菜窖里。我隐约总结出来,婚姻就是一个菜窖,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。
工作之后,听说了几段堪比CULT片的婚姻,恐惧更深。
男人一生都在进行各种角色的转变。从只知道小鸡鸡是用来撒尿,到弄明白小鸡鸡还可以用来干别的。从小时候玩超级玛丽到长大了玩老汉推车。这些角色转换男人都轻车熟路,毫无违和感,唯独对从男人到丈夫这个转变感到极大的不适应。
婚姻意味着你微薄的工资里要预留老婆的化妆品,儿子的玩具,女儿的奶粉。意味着当好看的姑娘对你表示好感时,你只能对她们慈祥地微笑。
而且媳妇就是妈的一种,好容易长大了断奶了,难道再去另找一个妈?
稍具经济常识就可以换算出来,结婚这件事,投资回报率太低,边际成本太高,而“结婚的女人”英文单词是Troublemaker,婚姻殿堂就是黑山老妖,时刻准备着吸干男人的精血。君不见,结婚后,风流少年皆长残,立正时看不见小鸡鸡,自拍只能拍到半张脸。婚姻里的男人都是消耗品,就像一块肥皂。
我得知这些,好像阿基米德发现了浮力定理一样,恨不得告诉全天下的男人,如果你还想过好日子,千万不要结婚。如果你腻歪了现在的生活,一心想找虐,找一家最近的结婚登记处。
每次参加朋友的婚礼,看到新郎被灌酒的时候,我就心生悲悯,恨不得拽着他的领带逃出这里,告诉他,你知道你这是在自我毁灭吗,son?
小凯是我们村几个伙伴里最早结婚的。有一年过年回家,他领着媳妇给我看,指着媳妇的脸说,你看,她长得很像我妈。拉着媳妇的手说,别的都好,就是手太嫩,干不了活。指着媳妇的头发说,头发真黑,我第一次见她以为她家是开煤矿的。
我开始发晕,小凯上一次以如此花痴的表情和语气向我展示的是一辆遥控汽车。我第一次感觉到,在引领我们村玩具潮流这件事上,我彻底输给了他。
男孩都需要玩具,小时候玩车,长大了就该和姑娘玩。女孩们小时候抱着泰迪熊,长大了就该抱一个真正的男人。
也许婚姻就是,男男女女,甘心情愿地互为玩具,给对方快乐,玩玩闹闹地了此一生。
回家之后,我爬到屋顶上看星星。看到牛郎织女星,想到奶奶夏天讲的故事,那三颗连在一起的是牛郎挑着两个孩子,走在寻找织女的路上。
我第一次对自己的“千万不要结婚”的著名理论产生了强烈的怀疑。又猛然想起了高中时在《读者》上读到的一个典故。
据说有个印度阿三哲学家,长得帅,动不动就拉着姑娘的小手大谈“自由意志”“辩证唯物主义”什么的,偶尔还念几句诗。你知道的,文艺女青年就吃这一套。
阿三哲学家泡了很多女青年之后,终于遭遇了婚姻。那女人对他说,你丫赶紧娶我吧,我肚子藏不住了。
于是哲学家发了慌,把自己关进小黑屋,开始罗列“结婚的好处”和“不结婚的好处”。
十年过去了……
哲学家有一天在洗澡的时候突然顿悟,光着屁股汁水淋漓地跑到女人家里,拉着女人的手,声情并茂,翠花,我终于想明白了——选择定理:人要是面临抉择而无法取舍时,选择从没经历过的那一个。我决定娶你了。
女人面色平静地点点头,随即甩了阿三一个大嘴巴子,说,老娘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了……
我想,我高中时偶然读到这样一个故事,并且让我在大学毕业三年后又回想起来,一定是有原因的。
我开始思考,“结婚到底是为什么”这一人类终极命题。
婚姻显然不是“我给你十斤疼爱,你还我二十次高潮”,也不是“三只山羊换二十斤茶叶”,所以印度阿三哲学家最后杯具了。
人们常说“女子有家便是嫁”,其实对于男人也是一样。
男人天生渴望冒险,总觉得自己现在得到的还远远不够,不到三十岁,一谈婚姻就惊惧,面对催婚的女朋友颤颤巍巍地答一句“我还没准备好”。因为男人始终觉得,婚姻是镣铐,是马鞍,是贞操裤,一旦穿上,就意味着无限责任,至死方休,会拖后腿,会让他感叹“他妈的我这辈子只能这样了”。
其实不是这样。
有家在身后,才有世界在前方。
老婆就是一块玉,摸啊摸啊,盘着盘着就融入到血脉里,往后的日子同生同死,管你抽烟喝酒,给你炉边灶台;一起做坐旋转木马,并肩看人间繁华。
每天结束,累得像条狗一样地回到家,不用打开冰箱吃泡面,而是听到一句“饭在锅里,我在床上”。
结婚前的爱情,其实都是前戏,婚后的爱情,才开始柴米油盐酱醋茶地通向高潮。
某一天,你爽过了翻过身去呼呼大睡的那个瞬间,她子宫里开始产生复杂的细胞分裂,你的生命开始延续。
等你老了,跟你的敌人喝酒,可以豪气冲天地大吼,我比你帅,我老婆比你老婆好看,让你女儿不要再给我儿子写情书了。
年轻时可以玩命地折腾,但人不能孤独地老去。
我们需要她们,她们也需要我们,这个世界太无聊了,双剑合璧才能地老天荒。
愿每一句“嫁给我吧”都换来一声“老娘愿意”。
男人不容易,路途很遥远,在精尽人亡之前,和一个姑娘结婚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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