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页 > 美文 > 发现女朋友曾经是KTV小姐怎么办?

发现女朋友曾经是KTV小姐怎么办?

2015-07-23 11:47

我没什么观点哈,但是我有个邻居娶的就是一个小姐,可以说说我知道的他家的事。另外我还想再讲讲我认识的几个做小姐的人。

1

先讲那个邻居,一个小伙子,在机关单位工作,出去瞎玩嫖到了这个女人,一来二去以后这个女人怀孕了。

具体的过程我当然不清楚,但用邻居的议论来说,他是被这个女人缠上了。反正他们结了婚。搬到我家附近时那个孩子已经五六岁。

在我的印象里这个女人非常泼辣,她声音非常尖利,我每天早上都看到她披头散发地出来倒垃圾,一边倒垃圾一边厉声骂儿子。那个小孩不爱做声,但是很叛逆,看人的眼神总是感觉有点挑衅。

他们家经常打架。因为住的近所以我知道,他家总是传出刺耳的摔打和尖叫。但是也听不出来谁赢了。

我家所在的大院是一座机关大院,后来渐渐有些老邻居搬走。那一家,就是那对夫妇的工作调离到了另一个城市,搬出了大院,这一家才租那所房子,是非常晚搬到大院的。

据我的观察,邻居们不太喜欢这家人。几十年的邻居,关系很密切,有时候吃饭的时候也互相打望谁家吃什么,但是没有人去那家串门。过年的时候整个大院团拜,就是一家一家拜年,每家都会有人加入团拜的队伍,但是这个队伍不去那家。

他们家比较平静的时候,应该是家里在打麻将的时候。从他家院子里的车子式样可以看出,有时候是那个男人的朋友们,全是大排量的大摩托车。有时候是那个女人的朋友,都是轻骑。而打麻将糊牌的声音,在附近是可以听见的。

2

一个师姐,我还是新生进校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她。因为她非常的青春靓丽,经常背着一个小书包,扎着清洁光滑的高马尾辫,坐在学校的花园里看书或和别人交谈。看她的样子就是一个偶像剧里的女大学生,绝对想不到她从事着什么职业。

她的传说学校里每个人都知道,她出入于我们所在省份的五星级酒店做小姐,服务的对象也是比较高级的。之所以众人周知,是因为她自己毫不忌讳。上至校长,下至校工都知道。但是读书的时候她照样读书。她是学生会干部,学校文艺演出也总有她的节目。她专业课也很好,开校会她经常作为学生代表发言。我觉得她漂亮又聪明,是让我仰望的师姐。

她一毕业,就开了一家公司,不再做小姐了。其实我可以说出这个公司的具体信息,但我最好还是别说了。我猜,她是有许多过去的客户帮她的。毕业三年以后我在路上遇见过她,开着一辆敞篷宝马车。她还是一样漂亮而且神情愉快。

这样的小姐,我觉得轻易娶不到。

3

另一个背景的同学,具体的信息我也不说了。(唉,说书要说真事儿真难。)总之那时候我们很年轻。她和另一个女孩在电线杆上发现小纸条:陪聊,100元/小时。她们俩很高兴的打电话去联系这个工作,还说好赚了钱要请我吃麦当劳。其中一个女孩回来跟我说她没见到客户,因为电话一直和她联系,换车,换路线,越走越黑的一个地方,她觉得有点害怕,就回来了。

但是另一个,叫她李吧。她顺利地见到了她的客人。那是一所铺了红地毯的豪华别墅,那个男人上过“东方之子”。那个人家里还有他和某国家领导人的合影。她说这个男人温柔体贴,又很有情趣,那个房子也华丽舒适。总之他们过了一夜,那个男人很喜欢她,希望她再去,并且给了她800块钱。

她兴致勃勃地和我们说着这些,但是忘了请我们吃麦当劳。

李真的非常漂亮,真是性感骄傲的大美人。我们还在嬉笑着青涩地谈论男人的时候,她就教我们只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,去酒吧一坐,自然有人来请你喝酒,不用花钱。

之后她似乎就消失了,我不太记得了,因为我和她不算非常熟,纯粹是因为我们都很开朗才有一些有限的交谈。总之后来就失去了联系。

直到,过了十年。旅游的时候在某个城市遇见了她!!

她还和以前一样漂亮,开着一个即将倒闭的小店。她说之前她在北京好几年,前男友是一个独立导演,两个人啥也不干整天飞叶子。

为什么说那是即将倒闭的小店呢。因为那个店没进过货,里面挂的货品,还都是盘店的时候一起拿下来的。

她的店没有门锁,有时候上午她还在睡觉,客人会把门推开看看,她就说还没开张呢,叫人家帮忙关上门。

她就睡在店里的地上,地上铺了张草席。有时候白天她忘了把草席卷起来,被人踩来踩去,晚上她就把衣服脱下来擦擦睡。

我说冬天怎么办呢,她说冬天还没到呢!

我问她过成这个样子,怎么还能这么漂亮,一点也不老?她说秘诀是不洗脸。她还说这个秘诀是我教她的,我真不记得了。

晚上用来擦草席的那件T恤,她白天也穿。我在的那几天就没换过衣服。灰色的大T恤下面就是大长腿,短裤被罩住了看不见。走在那个城市满是美女的街上,还是艳光四射,人人回头张望她。

和她的店隔几个店面的地方是个饭店,她实在没饭吃的时候,就去那里蹭一顿。笑嘻嘻地往那一坐,那个老板也不说啥,就给她上两个菜。也带我去吃了一餐。我拿不准该不该付账,最后还是没付。

这样的小姐,我当然也是不懂的。可能她不算是小姐。

我还记得她十几年前和我说,在她湖北老家的乡下,两万块钱就可以买一座山,将来她要回老家买一座山,在上面种满桃花。

4

另一个背景下的同学……哎……

我们在上学之前就认识,但是一直也不算熟,我也没有非常留意她过得怎么样。

但是有一天,她突然跟我说,她早已开始在网上接客了。我这才留意到她的穿着用度,已经比普通学生贵好多。

她说,最开始是她的独母帮她交完第一笔学费,家里已经竭尽所有,没有办法再支持她。不要说往后的学费,就是眼下需要的电脑,也没办法买。她只是想要一台电脑。

后来我问她,现在那身衣服多少钱。她说的数字让我很吃惊。我说这么贵的衣服有必要吗?她说和那些人打交道,你穿学生的衣服,人家根本不理你。

想了又想,我还是说了。我说你要小心,一直用这么贵的东西,这样下去,你就真的变成一个妓女了,你还会想读书吗?还会记得你原来的目的吗?

后来我们随便聊了一点别的,她就走了。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和我说过话。

5

在一个青年旅馆认识的。当时她可能没什么钱,住那个地方的房钱一直欠着不给,老板给她打了好多折,她还在讲价,软的硬的都来,死磨硬泡。去海边游泳,她把有海绵的胸罩穿在泳衣里面,这样她的胸会更突出。回来以后抱怨那些男生盯着她看,但据我感觉不是真心抱怨。

其实我本来不清楚她的工作,没问过。直到有一天她得意的跟我说,她现在做妈咪了,手上有1、2、3、4、5个姑娘。马上要打的这个电话,是她要找来的第六个。我问她在哪里上班,她说了一个当地非常有名的夜总会。我当时有点无话可说,就说:那你现在是上流社会的啦。不过我也有点意外,她竟然非常得意地笑了。

这一个人,我觉得非常的无趣,我不太喜欢和她打交道。她总是伸手去戳别人的身体,说话的声音尖利高亢,谈吐也令我生烦。明明在买新衣服,化妆品,却不付房钱,直到最后她走了,也没有付钱。

过了几年,她到厦门的环岛路上拍婚纱照,居然专程到我的店里来看我。她一个人在拍婚纱照。她说她老公今天没空,先自己拍写真的部分。请她吃了个冰淇淋,她说没带钱哦,我说不用了。觉得她神情不快乐,但是当然什么也没问。

6

在这个问题下有一个叫尼莫的知友,他的答案开阔了我的眼界,让我发现了生而为人的美妙和绝望,以及爱是多么特别的东西。也推荐给大家看看。

她从来没有否认过,她认识我的第三天告诉我她在夜总会陪酒,几个小时之后,她告诉我有段时间她也出台。

她一周只要工作一天就可以维持正常收入,她没有上过高中,很小的时候就出来工作,她看起来像和我同龄但却比我小6岁。

她是我见过卸妆之后最漂亮的人。她说她喜欢有故事的人,她从来不介意她的任何隐私,她可以把她手机里所有的聊天记录给任何人看。她可以和我讲她遇见的有趣的男人。

她正值,善良,漂亮,爱憎分明,有自己独立的见解,她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。

我和她说过,我特别喜欢她,我根本不介意这些。当我和她一起躺在床上牵着她手的时候,我的想法是我要让她的手做应该做的事。她洗衣服打扫卫生整理家务,所有事情都是亲历亲为,我觉得她很辛苦,我觉得她的手只需按按手机就好。

我想对题主说的是,你要是介意这些,强烈建议你立即和对方分手,越快越好,去追求你自己认为值得的女孩。每个人理解的生活不一样,但是有一点是一样的,我们追求我们认为美好的东西。

我有几点要说明,首先,妓女和婊子不是一个意思。婊子的隐藏的含义是贱,至于如何贱,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观点,如果良家妇女外边偷汉子,看不惯的人可以说她是婊子,可以说她贱。但是一个妓女,和别人上床换取金钱,我不觉得这可以说成婊子,或者贱。

我并没有奢求社会对妓女和普通劳动妇女一样的待遇,也没有让别的男人去关爱妓女,我只是出于男人的内心爱一个女人。她可爱,有趣,勤劳,思想成熟,不做作,有风情。我考虑的不是离婚率,财产分割,家庭地位之类的问题,我也不是性变态,我之所以能够接受我喜欢的女人是妓女,某一方面在于我是一个思想开放的人。我说的思想开放并不是指性开放,而是我不会因为一个女人卖身而到完全接受不了的地步,我同意你们很多人的观点,但把我个人的事件扩大到一个群体,完全没有必要。

这样理解吧,抛开这话题,我觉得每个男人都需要一个女人,你们用你们内心的期望去冠以一些关键词,比如漂亮,性感,思想成熟,勤劳,有趣,可爱,贤惠,等等等等等等,这些你们极度追求的关键词,恰好出现在一个女人身上,那么,你会百般追求,让她成为你的妻子。

当然这个女人也有很多缺点,比如脾气不好,比如没什么才华,这些缺点当中,有一项是“曾经为金钱出卖过身体”。有些人接受不了这一点,那么你们可以去追求别的人,而我可以接受,就是这么简单。

如果要说我对此事有什么观点的话,那就是这个了——这是两个人自己的事。

  

    转载原创文章请注明:文章转载自:南海潮歌 [http://www.nanhaichaoge.com]
    本文地址:http://www.nanhaichaoge.com/a/share/2015/0723/16393.html


    标签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