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子美:征过婚的不能要
木子美:征过婚的不能要。征婚越容易,结婚越难,和GDP一样付出了“快”的代价。
我最早接触征婚是什么时候呢?1997年,香港回归那年。那时互联网在中国还没普及,报刊还是主流读物。报纸可看的内容也不多,作为八卦小女生,翻完娱乐版,最有兴致的是中缝广告。因为每天都有几则征婚广告,我了解成年人的择偶观是从那开始的。
那年头征婚词含蓄低调,比如“五官端正,善良正直”、“工作稳定,孝顺父母”。而不是“有房有车,年薪百万”、“25岁以下,C-cup为佳”。放眼望去,要求不高,个性差别都不大。当我看到一则“大公报记者,爱好文学”的自述时,顿然跃跃欲试。那时香港还不能自由行,香港报纸显得洋气,我没什么政治觉悟,心怀结识文学前辈的热切照着报纸上的电话就打过去了。
那年头还没有视频,也E-mail不了照片。一个人见另一个人只能约架一样说个时间地点。前辈定了个离他近离我远的地点,我一路换了几趟公交,辗转不说,竟然把钱包换丢了,也不知道是哪个小偷干的。下了车找到公用电话急呼他,生怕他不来解救。最后,他来是来了,给了10块钱让我坐车回去,还没谈文学就彻底黄了。前辈猪肝色的脸伴随着一声叹息,让我的少女之心尴尬不已:我真不是骗子……
时光荏苒,中缝广告没人看了,征婚也不是严肃的事了。互联网不需要版面费,谁想征婚随便发挥。前些日子某位男博士洋洒几千字的“伪极客+创业者诚意征婚”帖,各种广告植入和营销之余,对象要求还长达15条,难度系数逐级上升:“喜欢TBBT加分”、“声音好听加分,有口音减分”、“在XX抗谣测试能拿到4分以上”、“有理想追求,可以是学术上/商业上/公益上/的追求”……而入门资格是“年轻貌美”, 至少最近几年被夸过漂亮。
我心想,裸高170cm,负债100多万,创业阶段月月光的男主不是在体验选妃的虚荣,就是做产品定制吧。但一众凑热闹不嫌事小的女粉丝纷纷应征,挤爆了他邮箱,其友笑侃:“怕是很久不能和你吃饭了,你每天见一个也得两三年。”然而征婚戏码没几天就杀青了,声称邮件回复不过来,计划40岁以后写本关于情绪情感的科普书。
这下好了,女孩们还没见到男主角就黄了,还成了实验样本。征婚男女在各种不靠谱的路上狂奔,5年前我征婚跟人说“就是看看有什么样的人想娶我”还被批态度不端正,现在态度也不是问题了,爱玩一夜情的男人上电视露脸也敢自称羞涩保守要找处女,真不怕被炮友们砸臭鸡蛋。
回顾这十几年的征婚发展史,跨越了速率不同的媒介,信息化损伤了诚意度,征婚越容易,结婚越难,和GDP一样付出了“快”的代价。以前我们问:“你在征婚是吧?”现在我们问:“你征过婚是吧?”可别轻易点头。“征过婚的不能要。”一句秒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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